关于降低证券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的公告
| 标题: | 关于降低证券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的公告 | 发文机关: | 中国证监会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文字号: |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〔2020〕19号 | 来源: | 证监会网站 |
| 主题分类: |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\证券 | 公文种类: | 公告 |
| 成文日期: | 2020年03月06日 |
- 标 题: 关于降低证券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的公告
- 发文机关: 中国证监会
- 发文字号: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〔2020〕19号
- 来 源: 证监会网站
- 主题分类: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\证券
- 公文种类: 公告
- 成文日期: 2020年03月06日
关于降低证券公司2019年度及20 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的公告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〔2020〕19号
为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,加强金融逆周期调节力度,降低疫情对证券公司经营活动的暂时性影响,增强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,根据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24号),中国证监会决定,A类、B类、C类、D类证券公司,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.5%、0.6%、0.7%、0.7%的比例缴纳2019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。20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缴纳比例参照执行。
中国证监会
2020年3月6日
关于降低证券公司2019年度及20 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的公告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〔2020〕19号
为进一步强化资本市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,加强金融逆周期调节力度,降低疫情对证券公司经营活动的暂时性影响,增强证券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,根据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24号),中国证监会决定,A类、B类、C类、D类证券公司,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.5%、0.6%、0.7%、0.7%的比例缴纳2019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。20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缴纳比例参照执行。
中国证监会
2020年3月6日